保山市教育局文件
保政教发[2009]155号
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指示精神,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深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通知》(云教语[2009]8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选拔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云教函[2009]405号),围绕“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主题,运用文艺演出、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故事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营造宣传氛围。
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各地实际,以国庆60周年为主题,唱响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主旋,在活动期间举办“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乡土情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校要做好推普周活动计划,要结合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推普周活动取得实效。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总结请于是于2009年9月30日之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市教研所。联系电话:2122653。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请各中心校、各中学,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并把活动情况上报基础教育股。
腾冲县教育局
200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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